

泗洪县人民法院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本报讯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在传统节日中秋节和国庆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三践行三提升”活动要求,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展“洪执亮剑 守护‘双节’”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拉开序幕,雨天不阻执行路,为民撑起“遮雨伞”。
行动开始前,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治国作动员讲话,要求执行干警严明工作纪律,文明规范执行,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随着一声令下,38名干警分成4个执行小组迅速奔赴各案件执行现场,正式拉开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的帷幕。
泗洪县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将其作为 “一把手工程”。此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治国带队指挥调度,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占军全程参与,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按照既定预案,有序开展执行工作。在保证执行措施强制性的同时,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强大的执行威慑最大限度促使其自觉履行、当场履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早上6时,执行法官和干警到达第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周某住所,其家人开门,正在洗漱的周某听到后,顺势躲到了卫生间的墙角。执行干警找到他后,周某声称没有还款能力,希望法官给他一天时间凑钱。这样的说辞对执行干警来讲已经司空见惯,随后便传唤周某到法院进行处理。在法院羁押室内,周某又声称实在没钱履行,法院依法对周某司法拘留15天。
张某向孙某借款10万元,逾期未还,孙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张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双方于2023年4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张某一直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本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来到张某住所,尚在睡梦中的张某十分惊讶,随后被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对其重申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迫于法律威慑,张某多方筹措资金,当天履行5万元,剩余的资金保证分期按时履行。
在此,法官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只有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途,不要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切莫等受到处罚之时,再行悔过之思。此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4人,拘留7人,执行到位11.3万元,达成和解6件,执行完毕4件。接下来,泗洪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不断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着力执行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确保“洪执亮剑”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取得实效。
(赵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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