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宿迁召开
本报讯 12月2日至3日,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宿迁召开。本次年会由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承办,宿迁市法学会、宿迁市律师协会协办,会议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由第三届理事会会长蒋永良主持。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选举李爱君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丁海涛等11名同志为副会长,赵学武为秘书长,张爝等43名同志为常务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会长改选会议由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恽爱民主持。会议选举李爱君为检察学研究会会长。
会议强调,要始终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确保研究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强化思想引领贯穿工作始终,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学研究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要始终以服务大局为主线,聚焦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深入开展研究。围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推进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系统完备;关注刑事执法司法领域的制度需求,加强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研究;不断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法学、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要始终以自身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研究会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研究会组织特点、体现专业特色、适应法治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搭建高水平交流平台,持续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后备人才,为江苏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储备更多新生力量。
会议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好刑事诉讼法学和检察学研究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紧扣中心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推进研究工作的现代化发展,以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和检察改革的要求引导法学研究创新发展,以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拓展研究范围。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研究会的团结引领作用,积极服务江苏法治实践,扩大研究成果影响力,努力让法治成为江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会议期间,来自各地高校专家学者、司法机关实务代表等100余人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改、刑事诉讼基本制度完善、网络犯罪中的证明问题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等进行深入研讨,为全省刑事诉讼法学界、检察学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研究提供了新思路、新视角。
(方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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