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券”兑现力度加大 人才安家步伐加快
——宿迁春节期间购房政策解读(二)
本报记者 张 云
■ 通 讯 员 胡宏博
“我的人才‘购房券’一直没使用,听说现在买房的话,‘购房券’可以全部作为首付款,刚好路过这边,就过来咨询一下。”1月24日下午,在便民方舟的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宿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副教授姜涛正在咨询人才“购房券”在春节期间如何使用。
2021年,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毕业后,姜涛选择回到家乡,在宿迁学院担任教师。“因为家里有房子住,所以我的‘购房券’一直没用。最近打算买一套新房,人才‘购房券’全部用上的话,加上宿迁学院给我的住房补贴,首付款基本不用自己出钱了。”姜涛说。
为支持广大人才在宿迁购房安家,1月15日,我市发布的《关于支持春节期间市民购房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出,春节期间加大人才“购房券”兑现力度,对政策执行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并符合申兑人才“购房券”条件的,一次性全额发放购房补贴。人才“购房券”可作为所购买房屋的首付款,相关银行业机构给予贷款支持。
新政关于人才“购房券”的内容在宿迁不少人才中引起了强烈反响。2024年,我市出台“人才新政16条”,将“购房券”发放范围扩大至驻宿高校和宿迁籍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目前,中心城区已发放尚在有效期的“购房券”共1622张,涉及金额1.56亿元。
为加快人才在宿迁安居乐业的步伐,据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赵鹏程介绍,根据《通知》规定,如果在春节期间使用人才“购房券”,与在平时使用有所不同,一是兑现周期不同,平时购房券兑现按补贴金额4:3:3比例,分三年兑现到位,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按“购房券”金额一次性全额兑现;二是兑现形式不同,春节期间申请人除了可以选择资金兑付,还可以将“购房券”直接冲抵首付款。
据赵鹏程介绍,春节期间“购房券”申兑新政实行线下申兑,冲抵首付款的,在购房前携带身份证、“购房券”(线上申请的“购房券”可在宿迁人才e家“我的券包”中查询并打印,线下申请的“购房券”需提供原件)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到新建商品房销售处购房并冲抵首付款,购房补贴由人才服务机构拨付给开发企业。未冲抵首付款的,在购房后需向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提供“购房券”、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相关材料,购房补贴由人才服务机构一次性拨付给人才个人。
人才引入是城市发展的基石,需求增量也是房地产持续发展的原动力。记者从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到,全职在我市创新创业的人才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领人才“购房券”。目前,企事业单位(含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申领15万—200万元不等的“购房券”。企业(含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引进的硕士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申领15万—30万元“购房券”。民营医院、民办学校引进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申领10万元“购房券”。“615产业体系”及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企业引进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高级技师可申领10万元“购房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可申领5万元。驻宿高校或宿迁籍全日制大专生、高级工可申领3万元。自主创业的,参照以上标准发放。
目前,“购房券”采取线上申报,在宿迁创新创业人才应自在宿缴纳社保之日(创业人才应自企业创办之日)起1年内通过宿迁人才e家网站或小程序申领。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