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阳

2025年06月17日
声 明
江苏鸿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郑重声明,凡没有我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和公司集体研究证明的所有担保、借款等债务均与公司无关。在此之前的有关担保、借款等债务请在2025年6月25前与本公司法人代表联系落实(电话:13852277869)。过期本公司将不予认可。
特此声明
江苏鸿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 《宿迁日报》宿迁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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