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泗阳县行政审批局始终立足工作重点,坚持统筹谋划,科学合理安排,常态精准下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三步棋”。
标前严格合同把关。招标文件发布前,除了对投标人的违约条款进行明确,重点还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严禁私自修改甲乙双方权责,特别是项目经理的在岗时间、变更程序、缺勤处理等条款。
标中配合业主考察。针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外地拟中标企业,建议建设单位进行标前考察,主要了解中标企业的规模运作、项目经理及施工班子组成等情况,同时,就相关违约责任予以告知并签署记录,如配合招标单位全程参与了我县农房改善、开发区电子产业园等重大建设项目的考察活动,效果比较明显。
标后灵活履约检查。施工过程中,标后监管还会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对甲乙双方的履约行为,重点是项目经理是否在岗、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行为进行诚信履约检查,着力打破定性思维,认为违约就是施工单位责任,而忽视了建设单位,对此,该局同样会及时作出移交处理。
(行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