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近2个月来,我市酒后驾车违法现象明显下降。然而经了解发现,声势浩大的宣传、密集的专项整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作用,但仍有一部分驾驶员无视公共交通安全,照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司机玩起了“躲猫猫”》 本报11月3日6版)
大山:说到底,交警的严查只是一种手段,不能根治酒后驾车,关键还是要养成文明的交通习惯,让拒绝“酒驾”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胡月:在现实中,大多数人都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也知道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但为何酒后驾驶仍屡禁不止?据调查表明,有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这类驾车者认为自己酒量大,少喝一点无碍大事,况且开车技术过硬,总想酒后驾车来“炫耀”自己的技术,结果造成事故;有27%的酒后驾车者的“安全意识不强”,这类人并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他们觉得喝酒少了不够朋友情谊,酒过三巡后再送朋友或者自己开车回家,而这往往会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有19%的酒后驾驶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以前饮酒驾车从来没有出过事,也没有被交警抓到和处罚过,而且也经常看到其他人酒后驾车,于是便侥幸酒后驾车,结果造成惨剧。
泗阳人家:其实,酒后驾车这个现象是一个屡禁不止的行为,没事喝两口,还有各种商业应酬,难免会酒后开车,但是,血的事实告诉我们这个现象是应该杜绝的,不仅为了司机个人的人身安全,也是为了其他路人的生命安全。
桑田:最近刊发在《浙江日报》上的一份名单还是让我眼前一亮。原来是杭州交警部门对涉嫌醉酒驾驶,却拒不接受处理的司机给予实名曝光。我对警方此举表示赞赏,而且,我也建议宿迁市能够学习浙江警方的做法,我们也曝光,对于这种不顾个人和他人安危的人,应该予以严惩。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明月心:对所有酒驾司机全部予以曝光,不仅实现了官、商、民的全面平等,还有助于警方放下包袱、秉公办案,更有利于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毕竟中国好多事怕见阳光。而且,鉴于法律的完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相关法律出台之前,对所有酒驾司机全部实名曝光,有助于在法治环境未完善之前,构筑一道道德防火墙,对肆意违法者进行舆论震慑。我认为,如果曝光的信息中不涉及手机号码等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能够客观、如实、全面地公布,就不会构成侵权。
逍遥小丑:对付酒后驾驶,整治与宣传应该双手出击,该出手时就出手,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所以,就让那些酒后驾驶的醉司机们去品尝自己酿造的苦酒吧!
会飞的鸟:随着家用汽车的逐渐普及,人车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而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事故频频发生,也足以说明其社会危害性之大。由于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对行人交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人过马路时不看红绿灯,甚至在马路中间车流中穿行,这都是十分危险的做法,尽管一般不会受到交通处罚,但如果不幸遇到交通事故,对任何一方都是悲剧。毕竟,平安是福,生命无价。
心中有爱: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截至2009年8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8亿辆,驾驶人达到1.9亿。这意味着,不足8人即拥有1辆机动车或有1位驾驶人,我国已大踏步迈入汽车生活时代。与此同时,“酒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其独特的地位,无酒不成席、无酒不欢。可以说,整治酒后驾驶工作难度大,需要长期不懈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