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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这是个全球化的问题。尤其在我们中国,经受了几千年传统文化、强调“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似乎国人对“谁家打老婆和孩子”这类的“家事”不以为然,甚至都不太称其为家庭暴力,既然与己无关,也就懒得搭理。而如今辽宁法定“家长打孩子警方须制止”则彻底打破了国人的“家事”观,也惊醒了众多的“暴力家长”。
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必将使得人权保障更加制度化和具体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人权,更有悖法理;不仅给家庭受害成员带来心理上的创伤,影响家庭和睦,更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如今,许多欧美发达国家都专设了“家暴热线”,这个热线电话在他们国家就跟咱国内的“110”“120”一样深入人心,其实,司法干预也好,民间力量也好,正如孙仲先生“打击和预防家庭暴力,责任在社会各方面”所述,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增进理解和沟通,回归人性,让家庭暴力在亲情的光辉下遁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