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理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记者 蔡云兵
昨
日上午,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在落实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26个子项,其中停止征收或退出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降低标准6项,调整幅度1项。收费项目清理调整后,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51项调整为126项。按照2008年度收费水平并综合考虑增收因素测算,市本级减少收费总额约1.07亿元。
总体收费水平最低
“‘别人收费比我们低的,我们坚决降低;别人取消的收费,我们坚决取消’,这是我市市委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的要求。”昨日,市物价局副局长周海涓告诉记者,在调整原则上,市物价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对国家、省明确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和停收;对省调低标准或减免征收的,我市现行收费项目调整按照省最低限执行。
同时,围绕我市工业突破、招商引资和大项目推进的工作主线,对工业企业尤其是开发区内工业企业继续给予更多的减免优惠。对特定群体实施收费优惠政策的原则,对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社会困难群体等特定对象,实施收费优惠减免的扶持政策。
调整后企业受惠最多
“这次调整对于政府来说,需要很大的勇气。因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弥补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中存在的经费不足。取消后,这些资金都需要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周海涓告诉记者,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存在,对一些行业甚至还有继续深入的趋势。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和省加大收费清理的力度。
2009年以来,省政府及省物价、财政部门贯彻国家有关文件,先后对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三次大幅度清理调整。宿迁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优良的政策环境对于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周海涓告诉记者,在国家和省公布的清理目录中,对我市影响比较大的项目包括了交通、国土、税务、物价和公安等部门的收费项目,这些项目有的涉及收费资金达到百万以上。对于市民来说,虽然不能直接享受到工业企业得到的优惠政策,但经过生产和服务企业的生产成本下降后,将有更多的空间让利给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