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下月起实施
■记者 孙军贤
放眼市区,大大小小的婚介所随处可见,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婚介市场后发现,普遍存在从业者无需“门槛”、征婚者很少核实身份、承诺“介绍到成功为止”等现象,12月1日即将实施的《婚姻介绍服务》将给婚介所立规矩。
50元包找理想对象?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区马陵路一家婚介所询问如何征婚时,一工作人员递给记者一张登记表,并告知只需在上面填写征婚者的姓名、年龄、身份、联系地址、住房等,然后再交50元钱,就可以根据要求提供一位异性的联系方式,并补充说“包你找到理想对象为止。”记者询问:“填完的表你们不需要查看证件核实一下吗?万一有填虚假信息的怎么办”? 对方随口说道:“不可能,再说我们只负责‘牵线’。”
随后,记者又来到黄河路一家婚介所,一位高女士介绍他们要求征婚者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婚史情况等基本信息。对于“国标”里要求婚介服务人员要有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要求,高女士表示欢迎。
婚姻介绍服务“规矩”不少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明确要求,婚姻介绍服务人员应持有相关职业(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上岗前和上岗后均应接受培训。标准还首次对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进行了规范。其中提出:婚介服务机构应查验征婚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并应让有婚史的征婚者出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同时,婚介机构应要求征婚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签署个人信息真实性声明。记者看到,新标准还明确要求,婚介机构应规定服务期限,不应提供无限期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
该标准在附录中首次提供了《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规范了婚介机构的名称、服务的内容和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