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推动节能降耗落实落细
本报讯 近年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节约型机关建设,从组织建设、机制管理、宣传引导、技术改造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先后获评“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宿迁市节水型机关”“江苏省节水型机关”。2023年9月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授予“节约型机关”。
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有成效。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节能降耗工作及考核,下设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能耗采集员、统计员负责全院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建立完整台账,分析能源资源消耗变化趋势,为科学制定节能目标、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依据。物业人员强化对水电气等设备巡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低耗运行。同时,在节约型管理、节能监测、能源审计、组织能耗计量与测试、节能考核、节能技改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法执勤用车节油管理规定》《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等规定,使全院各部门干警职工在节水、节电、节纸、节油以及办公用品、空调、电梯使用等方面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大力培育绿色消费理念,该院通过悬挂节能宣传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节能宣传标语、张贴节能宣传警示语和节水温馨提示等方式,广泛宣传节能知识和节能常识,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干警的节能意识,弘扬厉行节约、勤俭为公的新风尚。
加强事务管理,降低过程运行成本。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逐年更新淘汰老旧车辆,全面加强执法执勤车辆安全管理,所有车辆集中统一由办公室管理派遣,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进行单车能耗核算。公务活动能够拼车一律拼车,积极提倡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自行车。办公用品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制度,能修复使用的不换新。积极推行“苏检掌上通”“微信工作群”等网上办公系统,严格执行双面打印,材料集中打印,文件网上流转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再生纸,有效降低和减少办公用品消耗。公务接待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简朴接待、节约办事的原则。
加强节能管理,营造绿色办公氛围。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编发《节能环保小手册》,干警职工人手一册,增强大家的节约意识,把“要我节约”变为“我要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观念在全院蔚然成风。该院还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改变传统办公办案模式,建成高仿真视频远程汇报系统、远程提讯系统,有效解决以往上下级检察机关和系统内办案、办会能耗大、效率低的问题。该院办公室与检务督察部门常态化组织对全院办公设备、空调、计算机以及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务督察,并将结果在内网公示,与年终部门考评和干警评先评优挂钩。不断完善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和会议制度,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和管权。强化物业人员对大楼巡查和各类设备检查维护,有效解决“白昼灯、长明灯、长流水”,以及“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杨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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