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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2日

解决“关键小事” 护航“民生大事”

宿迁集中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件

■ 本报记者 孙小明

“业主在自家门口安装监控,是否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为了方便出行,部分业主提出在小区一侧加开一个大门,是否合适?”这些小区管理中常见的“关键小事”,如今有了权威解释。

3月31日上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宿迁市住建局、宿迁市城管局、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举办“法治护航民生 共建和谐社区”物业纠纷典型案件集中发布活动。活动现场,街道物业办负责人、物业企业代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市民代表等围绕履约难点、居民诉求等问题展开讨论。相关主管部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解答。

此次活动是宿迁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实践。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区治理精细化需求提升,物业服务已成为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与此同时,物业纠纷数量逐年上升,矛盾类型日益复杂,既影响社区和谐稳定,也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从源头化解矛盾,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举办此次发布活动,旨在通过以案释法推动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增强物业公司和业主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

活动现场,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9个典型案件,这些案例从全市法院近两年审理的数百起物业纠纷中精选而出,主要聚焦物业企业行使管理权的合理范围和业主自治权边界的热点难点问题。宿迁市城管局、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也分别发布了物业企业违法典型案件和消防安全典型案件。例如:小区内流浪猫伤人,物业公司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须担责;某宾馆将茶水间改造成卫生间,违反房屋设计规范被责令恢复原状;某商业大厦物业公司因未定期检修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灭火器过期,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但逾期未完成,物业公司被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相关司法案例不仅体现了全市法院在平衡业主与物业企业权益中的裁判智慧,更传递了“小案件大民生”的司法理念,为业主依法理性维权提供了法律指引。

此次活动将典型案件的裁判、执法规则转化为社会治理的“鲜活教材”,不仅是一次深化部门协作、将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更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辉表示,小物业关系大民生,物业纠纷既是事关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小事”,也是社会治理的“民生大事”。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的发生,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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