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场中庭不能成“消防盲区”

■ 秦林
商场中庭,本该是通风采光的公共空间,是市民购物休闲时的“透气口”。可如今,在我市部分商业综合体里,这里却成了临时摊位、游乐设施、新车展台的“聚集地”。这些看似热闹的“商业布局”,实则在一点点吞噬着火灾来临时的“生命通道”,暴露出的不仅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漏洞,更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
消防安全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尤其在商场这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从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商场运营方的操作堪称“本末倒置”:为了短期的租金收益、为了所谓的“人气氛围”,把中庭空间塞得满满当当,却把最基本的安全准则抛诸脑后。部分商场去年就因中庭违规设置游乐设施等被要求整改,至今未有效整改。有些商场工作人员认为“不用火、不用电就没有隐患”,却忘了服装、包装材料等都是可燃物,一旦周边发生火灾,这些物品会瞬间成为“助燃剂”。这种“重盈利、轻安全”的心态,本质上就是对市民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更值得警惕的是,多经点位的监管困境,让这些“消防盲区”有了“生存土壤”。根据相关规定,商场中庭的多经点位因临时设置、面积较小,无需消防前置审批。这就给了部分商场“灵活操作”的空间,想设就设,不提前报备,等监管部门发现时,违规事实已存在多时。即便消防部门下发整改通知,有些商场也只是“应付式清理”,检查人员一走就迅速恢复原样。这种“监管—整改—反弹”的循环,暴露出监管的不足。
事实上,商场中庭的消防安全,从来不是某一方的责任,需要运营方、监管部门、商户乃至市民形成“合力”。对于商场运营方而言,“安全”从来不是成本,而是长远发展的“基石”。不能总想着靠临时摊位“赚快钱”,而要把消防安全内化为日常运营的“硬标准”,唯有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才能避免“一失万无”的悲剧,赢得市民的长期信任。
监管部门也需跳出“发现—整改”的被动模式,用更精准、更长效的手段破解监管难题。一方面,可建立“商场安全台账”,对辖区内商业综合体的中庭布局、多经点位设置情况定期更新,让违规点位“无处藏身”。另一方面,要加大惩戒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整改后又反弹的商场,不仅要依法处罚,还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多措并举,限制其商业活动审批,以“硬约束”倒逼商场重视安全。同时,畅通群众问题反馈渠道,在商场显眼位置张贴消防举报电话,对有效举报的市民给予适当奖励,让“全民监督”补全监管漏洞。
而对于商场内的商户和工作人员来说,也需摒弃“事不关己”的心态,从自身做起,时刻牢记,在火灾等突发事件面前,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是安全的“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这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守护生命的“红线”。期待此次消防部门的专项整治能真正“动真格”,更希望所有商场运营方都能彻底转变观念。一时的摊位收益,远不及市民的生命安全珍贵;临时的整改应付,换不来长远的商业口碑。唯有把消防安全从“事后补救”的被动应对,转变为“事前预防”的主动作为,才能让商场中庭不再成为“消防盲区”,让“生命通道”真正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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